www.most.gov.cn
   公众问答
   留    言             
   近期重复留言解答     
   查看留言             
      业务咨询        
      政策咨询        
      提出建议        
      反映问题        
   留言查询             
    科技部门户 > 公众问答
 
 
留言查询

下一页  尾页  跳到
[ 共837页 8364条信息 ]

   
姓名:
段惠丹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4-18 15:08:13
提问类型: 政策咨询
问题: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新增了间接费用(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的核定比例。 请问,原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6]160号)等管理办法中,管理费按照课题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8、5、2、1)的核定标准是否停用?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提取的管理费是否还受原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8、5、2、1)的核定标准的限制?
答复: 关于间接费用的规定,请严格按照新办法(财教【2011】434号文)执行,原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应废止。
 
   
姓名:
李贞新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4-18 08:52:28
提问类型: 政策咨询
问题: 老师: 您好,根据课题的实际研究需要,设备费的实际支出与科技部批复的明细有一定的差别,包括购置10万以上的设备,但设备费数额还是按照批复来支出,是否复合规定?
答复: 在设备费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适当调整设备购置,是可以的,但与预算书的差异要有充分的说明,在财务验收的时候审核确认。
 
   
姓名:
侯建成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3-30 09:30:49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问题: 您好!日本学术振兴会网站上说明,国外人员申请日本博士后的一个途径是需要所在国家的相关机构提名(中国是科技部提名),请问科技部是否有日本学术振兴会人员提名项目?该如何填报和申请?谢谢!
答复: 日本jsps特别研究员有两种申请渠道:一种是有日方接收者在日本国内帮助申请,一种是通过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申请。前一种申请是自由申请,即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均可以自由与对方联系申请。后一种是有组织的一个因公出国申请渠道,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职业,在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后,才能与外方联系,向日方接收者索取邀请函。通过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的申请程序是:所在单位-国内主管部门(中央部委国际合作司或者省市科技厅局)-科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对于博士后:1、日方邀请信原件;2、申请表原件(jsps网站上可以下载);3、国内专家推荐信原件;4、博士证书复印件及其日文或英文翻译件。对于邀请人员:1、日方邀请信原件;2、申请表原件(jsps网站上可以下载)。上述材料备齐后由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厅局出具公函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联系电话:010-58881342. 值得注意的是:材料提交科技部的时间与申请者赴日时间至少要预留三个月。还有进一步问题请电话咨询以上提供的电话。
 
   
姓名:
刘明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3-19 16:59:27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问题: 截止到2012年3月24日转制科研机构经费申报网址是?
答复: 转制科研机构预算管理系统网址: http://www.nstf.org.cn
 
   
姓名:
关注污染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3-15 23:19:32
提问类型: 提出建议
问题: 近年我国不断出现重金属污染事件,最近的龙江事件及报道的南方镉大米状况,应该引起科技部的广度关注,建议科技部在重金属污染治理及重金属防治方面增加投入,增加立项,这是利在当今,功在千秋的事业,为子孙后代治理出一片清洁的天空和土壤,为重金属中毒找到理想的防止方法。
答复: 您好!有关重金属污染问题,已经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关注。科技部非常重视重金属污染防治科技工作,把重金属污染防治纳入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先后在平台建设和立项组织上加大了对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创新工作的支持,2011年批准成立了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启动了“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与利用关键技术及示范”、“铅锌清洁冶炼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有色金属资源基地重金属减排与废物循环利用技术及示范”等一批“863”计划和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今后,仍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积极统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地方科技计划及部门(行业)公益专项的安排,协调推进重金属全过程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示范,提高科技进步对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推进重金属防治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姓名:
卢生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3-09 16:27:13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问题: 请问“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是科技部的下属单位吗
答复: 中国高技术产业发展促进会是挂靠在科技部的社团,独立社团法人单位,请直接与该社团联系,010-62616352.
 
   
姓名:
刘旭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2-17 08:06:06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问题: 科技部的工作人员您好:想咨询秸秆煤处理技术的生产设备厂家或科研机构。谢谢
答复: 我部网站主页通知通告栏目中有《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简介(农业部分)》第三部分第3项“农林废弃物制造环保型再生能源?d?d成型炭”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地址:南京市锁金五村16号 邮编:210042联系人:刘军利电话:025-8548241 电子邮件:liujunli@msn.com 请直接咨询。此外,《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简介(农业部分)》还介绍了有关秸秆的其他技术情况,请你在我部网站查询。
 
   
姓名:
陈芳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2-13 16:21:12
提问类型: 业务咨询
问题: 你好!请问:省市颁发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和实验动物使用设施许可证后。是否将相关资料报科技部存档?若存档,请问接收的主管部门和管理人员以及详细地址告知,以便邮寄!谢谢!
答复: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部及有关部门备案。
 
   
姓名:
杨国文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2-08 15:30:38
提问类型: 政策咨询
问题: 您好!是否今后科技进步奖排名不分先后?单位排名是否分先后?
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国家科技奖励工作的关注。 关于科技进步奖排名问题,目前相关政策没有变化,项目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贡献大小排序。 专此答复。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
 
   
姓名:
[置顶]
提问时间: 2012-01-19 15:03:55
提问类型: 政策咨询
问题: 尊敬的老师: 您好!请问如何从国内申请日本的jsps博士后?我在该网页查找不到相关信息,不知道如何从科技部申请日本的jsps。不知道您是否可以帮我解惑!非常感谢!    此致 敬礼 桂冠 敬上
答复: 日本jsps特别研究员有两种申请渠道:一种是有日方接收者在日本国内帮助申请,一种是通过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申请。前一种申请是自由申请,即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均可以自由与对方联系申请。后一种是有组织的一个因公出国申请渠道,申请者必须有固定的职业,在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后,才能与外方联系,向日方接收者索取邀请函。通过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的申请程序是:所在单位-国内主管部门(中央部委国际合作司或者省市科技厅局)-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对于博士后:1、日方邀请信原件;2、申请表原件(jsps网站上可以下载);3、国内专家推荐信原件;4、博士证书复印件及其日文或英文翻译件。对于邀请人员:1、日方邀请信原件;2、申请表原件(jsps网站上可以下载)。上述材料备齐后由主管部门和地方科技厅局出具公函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亚非处。联系电话:010-58881342. 值得注意的是:材料提交科技部的时间与申请者赴日时间至少要预留三个月。还有进一步问题请电话咨询以上提供的电话。
 
留言查询

下一页  尾页  跳到
[ 共837页 8364条信息 ]